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施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燃气设施损坏造成停气时,燃气经营者应当及时抢修并恢复供气。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