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七条有效公民应当遵守婚姻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婚姻制度。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抵制无效婚姻;倡导在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二)禁止利用宗教、家族势力或者其他形式干涉婚姻自由;(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婚姻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