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十七条有效倡导城乡居民在殡葬服务机构火化遗体。尊重本地区民族传统丧葬习俗,但在野外火葬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