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有效倡导公民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节俭办丧、文明治丧,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攀比摆阔等不良行为。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