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创新支持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梯度培育机制,支持开展技术、产品、质量、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掌握专有核心技术、质量效益突出的中小企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