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专精特新发展等。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