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