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的气象观(监)测台站、哨点,其工作接受气象主管机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