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民航、邮政等企业应当支持红十字会开展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转运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确保安全、快速、有序转运。对执行救援、救灾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交通工具、人员、物资,予以优先通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