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省红十字会可以依法设立基金会,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省红十字会对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鼓励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与捐赠人依法共同设立专项人道救助基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红十字会设立专项人道救助基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政策支持。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