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四章 财产与监管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可以根据当地人道需求制定接受捐赠目录,载明接受捐赠的财产种类、服务类型和要求,引导捐赠人按照捐赠目录进行捐赠。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