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社会信用建设,提高守法履约意识,弘扬诚信文化,积极参与诚信教育和信用监督活动,共同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鼓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诚信文化宣传,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