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12345"市长公开电话统一受理有关社会信用工作的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处理。

信用主体认为公共信用信息相关活动中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