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披露,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