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爱国卫生监督考核工作主要采取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