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爱国卫生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第三十条有效爱卫会应当督促辖区内的各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措施,定期检查、考核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各单位应当定期将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向辖区爱卫会报告。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