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爱国卫生监督考核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办法由市、县(市、区)爱卫办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