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