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