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受理对由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访事项,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