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