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资源共享、服务大众和法治保障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