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