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社科联设立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当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展览、讲座、培训、咨询等形式,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