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体育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音乐厅、剧院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应当结合各自职能,通过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讲座、展演,创作、播放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节目和宣传片,借阅、赠阅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和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