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并依法给予税收减免。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