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本省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公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并动态调整。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