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等合作开展各类关键技术研究,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示范,促进科技成果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运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