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机制,完善注册招募、人员培训、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激励保障等措施,定期公布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