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名录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参照法律法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进行。经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