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气象灾害防御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气象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培训,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高行业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配合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