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超计划用水的,应当向水工程管理机构提出超计划用水申请。

因水源或气象等原因,水工程管理机构可以变更供水计划,并应当及时告知用水户,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供水计划的,基层水工程管理组织有权作出减轻灾害的紧急措施。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