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工程供用水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用水责任人不明的,或者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稻地区种稻的,水工程管理机构不予供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