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项目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