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交付住宅物业时,应当向房屋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