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效以换地权益书收回使用权的土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安排使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