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第二章 土地权属第二十四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以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