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第二章 土地权属第十条有效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部分成员和土地并入国有农场,未并入场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属于未并入场农民目前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