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