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和影响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措施,防止破坏扩大,并报告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