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草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调查和防治工作,采取不污染环境及人畜和各种有益生物安全的防治措施,防止重大有害生物发生,保护沙区生物多样性。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