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沙区湿地保护和建设,组织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工作,恢复湿地功能,扩大湿地面积。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