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十三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做好反恐怖主义相关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