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在保护区内发展水产养殖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航道管理的要求。

在保护区内从事水产养殖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使用新型环保水产养殖设备以及符合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防止污染海洋环境。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