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村居(社区)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了解和反馈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服务资源信息,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互助养老、文体活动、学习娱乐等活动,协助做好居家养老相关工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