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保护大气环境,形成全社会保护大气环境的氛围。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