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补充规定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划定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并予以公告。自治县水利和湖泊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预报工作。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