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范围、标高、建筑面积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原核发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