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农村能源利用服务平台,向农村能源用户提供物资、技术及劳务等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