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气化、固化、炭化等技术,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